這本書我看很久,並不是難以閱讀還是怎樣的,只是單純就放著然後忘了,雖然心裡一直想著要快點看完再接著看友罪,可是在眾多讀物中他就被排到後面去了。
閱讀時最強烈的感想,少年A的文筆相當好,好到讓人很驚豔。畢竟這是一本由加害者所撰寫的札記,會引起爭議想必是可想而知的結果,有人說為什麼少年A不把版稅捐出來之類的,還有原本的出版社作者抗議不應該出版,更有要求要少年A用實名出版的。
我只想說,不管是加害者還是被害者,很多心情跟很多想法,可能都跟事件發生時有很大的不同了,而我們這些非當事人的旁觀者,又有什麼資格去要求對方該有我們所想像的道德高度呢?想活著,難道是非得讓其他人來評價才有資格的嗎?
不管這書中講述的是不是事實,但少年A的描述的確感動到我,過了多年後才明白生命的價值,經歷了一些事情後才清楚自己為何贖罪,雖然贖罪只是種自我滿足,因為永遠都無法贖清,畢竟逝去的生命不管用多少道歉的書信還是金錢,都再也無法回復。
少年A不需要被原諒,我也不覺得當他表現出誠意後,被害者家屬該原諒他,有些事情就是永遠都無法被原諒,原諒相當奢侈,別人給予的好意也是,而會不會珍惜這些得來不易的奢侈,正是我看到的少年A的變化。
說真的,沒有一個人有資格拿石頭去投擲另一個人,可是有許多道貌岸然的人深信自己有資格去譴責犯罪的人,這一切,讓人覺得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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