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身邊發生了一些事情,連帶地也讓我想了很多,死人的確是不會講話,但是屍體帶來的證據可以說明很多真相,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會有法醫學的原因吧。
被誤會在從事援助交際的國中女生、被懷疑盜賣蘭花而殺人的植物園園長、希望母親從繼父身邊解脫的孩子、看似幸福的富家太太......這些人都有他們的故事,也有他們想訴說的言語,其實就算是活生生的人,也不見得就能把心裡的話說出來。
我覺得人生中有許多無奈,有的時候真的會讓人想選擇逃避,不過說真的,到底要怎麼樣才會去做出最糟的決定呢?這可能就因人而異了,有人說他不想活了,但是又不敢自殺,所以他選擇殺害別人,希望法律的制裁能實現他這個願望。
這是我無法理解的想法,因為不敢殺害自己,所以就去殺害別人,要拿句小說中的老話出來講,就是黑貓的三角紅子小姐所說的:「為了好玩而殺人可是最最正常的唷。比起為了工作而殺人啦,為了唸書殺人啦,為了治好病而殺人啦,為了餓肚子殺人那些理由,這要來的普通多了。」。
因為無法理解,才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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