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個網友說我看不起輕小說,那時候正是輕小說正開始進入台灣的時候,要說的話,我的確是覺得很多輕小說讀來讓我覺得痛苦,可我不是看不起輕小說,而是看不起所有寫得爛的小說啊!
閱讀文字跟看漫畫比起來,是累人多也花費更多時間的事情,因此,看到爛小說時那種受到傷害的感覺是比看漫畫來得嚴重的。要知道漫畫還能用分鏡跟畫技來稍微判斷優劣,小說有時候沒好好看完一段是很難感受到的,好吧我知道某有名的中文檢定比賽有許多小說光看開頭第一段就能判斷,但已經出版的作品是被篩選過的,怎樣都要比比賽作品好吧!
不得不承認輕小說剛在台灣發展時,我也嘗試性的看了很多本,很多本第一集...orz
然後看完後就送出去了,因為我覺得這小說要我花錢繼續買到後面那麼多本我做不到,就當作把愛留給大家,送出去給其他人當試閱吧。基本上我評斷一本書好不好看,不在他的分類,而是他的內容,我記得我就是說了艾瑪的小說跟其他輕小說擺在一起時,其他輕小說的作者該不該自己挖個洞啊?也許嚴苛了一點,不過艾瑪的小說也被算在輕小說啊,可是人家的文筆跟意境硬生生的就是贏了一大截。
另外,像是那種只想靠著插畫家的圖賣書而不去思考自己作品的作者,也應該拉去砍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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